AD
首页 > 校长论坛 > 正文

谈谈教育惩戒

[2019-11-28 15:54:29]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11月22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该征求意见共二十条,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概念界定,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谈谈教育惩戒

汉滨区江北小学副校长    王照波

1122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该征求意见共二十条,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概念界定,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该意见稿一进发出,受到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等群体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到底该不该教育惩戒,如何实施教育惩戒,实施教育惩戒如何达到教育的目的,成为当前学校面临的最大困惑,该意见稿给学校和广大教师指明了方向,学校实实在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了。

就我个人认为,教育惩戒必须要有,当前的少年儿童生活在衣食无忧的家庭当中,得到父辈们百般的呵护疼爱,经受不住挫折、坎坷、遇到一点困难和不顺心或者受到一丝批评,轻则大声吼叫,怒骂父母、师长,重则轻生跳楼,以死威胁。可以说这一代的孩子不好管,不好教育,尤其是教师,成为了这个社会中的“高危职业”,学校也只能在夹缝中生存。《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教育部落实中央决定的决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

如何实施教育惩戒呢?《意见》中明确提出,遵循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得当、保障安全四条原则。把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和严重惩戒以及强制措施四类,同时列举了惩戒的“不同手段”,可采取点名批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要求家长陪读、训诫以及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等等,这些手段和方法可以说非常合理,有利于指导学校和教师因材施教,精准出招,有效教育,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当然,对于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意见》中规定不同层次的惩戒权限,一般惩戒适用于教师,采取较重惩戒的,教师必须报告给德育处,经德育处同意后备案方可实施,采取严重惩戒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惩戒措施。

《意见》中,明确了学校必须依法制定,完善校纪校规,明确教师实施学生管理和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也明确了禁止情形、教师职责、家长职责以及指导监督。明确了惩戒不是体罚。

诚然,教育惩戒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教育惩戒让学生向善、向好、积极健康的成长、成人、成才,成为党和国家建设事业合格的接班人。但教育惩戒不是万能的,他只是让学生从惩戒当中吸取经验教训,让学生从内心深处“长记性”,形成规则意识。不要指望教育惩戒就一定会把“品行恶劣”的孩子管好,管好孩子需要家长、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家庭教育是一个不可缺失的环节,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家庭和学校配合的越紧密,越融洽,孩子的成长才会越健康。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