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教学随笔 > 正文

党员干部的“有为”与“无为”

[2024-07-22 16:11:53] 来源: 编辑:沐沐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在当今社会,党员干部作为党的中坚力量,其言行举止不仅关乎个人形象,更直接影响到党的威信和群众的信任。在复杂多变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正确理解并践行“有为”与“无为”,成为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尺。

紫阳县双安镇中心学校    张树民

  在当今社会,党员干部作为党的中坚力量,其言行举止不仅关乎个人形象,更直接影响到党的威信和群众的信任。在复杂多变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正确理解并践行“有为”与“无为”,成为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尺。

  一、党员干部的“有为”

  “有为”,顾名思义,即有所作为、勇于担当。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有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坚定信念,勇于担当。党员干部应始终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敢于挺身而出,勇于承担责任。无论是脱贫攻坚、疫情防控还是其他急难险重任务,都应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勤奋学习,提升能力。时代在发展,知识在更新。党员干部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盼,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党员干部的“无为”

  然而,“无为”并非无所作为、消极怠工,而是指一种更高层次的智慧和境界。党员干部的“无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遵循规律,顺势而为。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尊重客观规律,按照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办事。不盲目蛮干、不急功近利,而是顺应时势、因势利导,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党员干部要学会放权赋能,给基层和群众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等措施,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私欲所惑,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有为”与“无为”并非截然对立的两面,而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党员干部要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有为”与“无为”的智慧和策略,既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又要遵循规律、顺势而为;既要勤奋学习、提升能力,又要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