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汉滨区教体局召开专题会议,迅速贯彻落实陕西省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视频推进会精神,对辖区义务教育有保障认定对象复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汉滨区教体局领导及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和高新区、恒口示范区教体局的相关负责人参会。
专题会上,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李文财组织大家学习了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尽锐决战决胜的通知,并对辖区义务教育有保障认定对象复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区教体局脱贫办负责人结合义务教育有保障认定对象复查工作导引,就复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步骤进行了培训讲解;区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喻楠就扎实做好辖区义务教育有保障认定对象复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严守纪律,尽锐出战,精细分工,精准复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复查工作任务,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贡献一份力量。
区教体局领导安排复查工作
据介绍,此次复查工作自10月10日启动,到10月15日结束。复查对象为汉滨户籍所有建档立卡户中6—15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复查内容为建档立卡学生的就读学校、年级、班级等信息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学校是否建立其学籍,学籍号录入是否正确,“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其中在镇办辖区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包联镇办的股室负责进行复查,在江南片区学校(含市直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抽调人员进行复查,在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的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高新区、恒口示范区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交叉检查。对不属于辍学的七种情形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区教体局教育脱贫办负责核查。
组织与会人员学习文件
工作中,要求做到镇不漏校、校不漏人,通过比对核查,在区内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名单,按照“信息无误、信息有误、查无此人”三种类型进行标注;对不属于辍学的七种情形的建档立卡学生佐证资料,按照“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两种类型进行标注;对未建学籍,转出、转入未办理完善学籍手续,未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现场督查督办,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到位。通过复查,确保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精准,为辖区义务教育有保障认定工作提供依据。 (赵军 徐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