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市县教育 > 正文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教育局荣获市级“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2017-04-10 17:56:09] 来源: 编辑:耿晓洁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日前,中共咸阳市委、咸阳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泾阳县教育局荣获 “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县

日前,中共咸阳市委、咸阳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泾阳县教育局荣获 “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县教育局按照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各校园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让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校园、深入家庭、深入学生。

——充分发挥校园主阵地作用。将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法治教育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学专家,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做报告,传授法律知识,积极组织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进校进班级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重视教师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专题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多种方法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

——不断拓展家庭教育新领域。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认真开展面向学生家长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

——创新搭建法制教育新平台。各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报刊、专栏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及其新的教育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司法、政法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平台,对青少年开展法律知识、心理及生理健康、维权教育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及健康文明上网教育,提高了青少年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能力。(宋囡)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